
公告日期:2020-06-30
公告编号:2020-016
证券代码:833956 证券简称:三和生物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江苏三和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对 2019 年度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江苏三和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和生物”、“公司”)委托审计了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后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0]304260号)。现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就上述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涉及事项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形成保留意见及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的事项内容
1、形成保留意见的事项内容如下:
“江苏三和生物公司、上海新生源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上海新生源)、武汉光谷临床医学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武汉光谷)和乐清迈博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简称乐清迈博)等单位均系国家卫健委医药科技研究中心主持的“重大疾病防治科学行动计划”(简称行动计划)的参与方,由于作为行动计划参与方之一的上海新生源与其母公司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370)(简称亚太药业)发生了管理权纠纷,从而导致行动计划运营系统全面瘫痪,与该行动计划关联的包括武汉光谷、乐清迈博、上海新生源在内的各方的相关运作均处于停滞状态。
因上述原因导致我们发给武汉光谷的应收账款询证函(余额为人民币450万元整,占应收账款余额的98.7%)和乐清迈博的预收账款询证函(余额为人民币500万元整,占预收账款余额的90.14%)无人对接处理,无法收回,我们无法就应收账款以及预收账款的账面价值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也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这
些往来金额进行调整。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江苏三和生物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保留意见提供了基础。”
2、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的事项内容如下: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2所述,江苏三和生物公司2019年发生净亏损2,963,719.77元,且于2019年12月31日,江苏三和生物公司累计经营亏损金额为15,723,272.47元,流动负债高于流动资产5,014,819.93元。这些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江苏三和生物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针对上述审计意见,公司的应对措施如下:
1、公司于2017年参加国家卫健委医药科技研究中心主持的“重大疾病防治科技行动计划”,与该计划深度持续合作,于2018年拓展了医疗器械转化服务项目,在2018年扭亏为盈。在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参与课题,并且承接了两项新的转化课题项目。但由于2019年“重大疾病防治科技行动计划”的执行机构上海新生源医药集团与其母公司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370)(以下简称亚太药业)发生了管理权纠纷,因此导致新生源医药集团失去控制,而“重大疾病防治科技行动计划”也因此暂时陷入暂停状态,因此计划内的医疗机构、合作企业、基金方、资金方的运作均处于停滞状态。所以出现了无法确认应收账款的情况。
针对以上情况,公司将积极与“重大疾病防治科技行动计划”的组织单位国家卫健委医药科技研究中心保持沟通,待新的执行机构确认,计划重启后第一时间对接好之前的项目,确认各项数据。
2、由于医疗器械转化服务受到影响,公司2019年发生净亏损2,963,719.77元,且于2019年12月31日,江苏三和生物公司累计经营亏损金额为15,723,272.47元,流动负债高于流动资产5,014,819.93元。
针对持续经营能力,本公司管理层将实施以下应对计划:(1)2020年,由于新冠肺炎疫情的出现,三和公司利用先进的生产条件,生产出优质口罩,投放市场效果很好;生产所需资金已由现有的股东投入。(2)继续参与国家卫健委“重大疾病防治科技行动计划”,核酸检测仪及核酸分析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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