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22
公告编号:2024-020
证券代码:833960 证券简称:华发教育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河北华发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河北华发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8 日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制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了《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由于该公告存在错误,本公司现予以更正。
一、更正事项具体内容
对“一、担保情况概述”之“(一) 担保基本情况”。
(1)更正前
“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北蓝益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益”)2023 年
因业务发展需要向兴业银行借款 900.00 万元,借款期限:2023 年 2 月 17 日至
2024 年 2 月 16 日,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同时以蒋超、曹辉共两宗房屋所有权设
定抵押,该笔借款已到期偿还。为保证日常经营流动资金充裕,蓝益拟对该笔借款进行续贷,借款期限为一年,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同时以蒋超、曹辉共两宗房屋所有权设定抵押,具体以双方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公司全资子公司蓝益 2024 年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河北唐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区支行借款 300.00 万元,借款期限一年,以蓝益应收账款设定质押,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具体以双方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公司全资子公司唐山信发触控电视制造有限公司 2024 年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河北唐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区支行借款 300.00 万元,借款期限一年,以公司应收账款设定质押,公司提供保证责任担保,具体以双方实际签署
公告编号:2024-020
的合同为准。
公司全资子公司华发科技(内蒙古)有限公司 2024 年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林荫南路支行借款 600.00 万元,借款期限一年,公司提供保证担保,蒋超、曹辉提供保证担保,具体以双方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2)更正后:
“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北蓝益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益”)2023 年
因业务发展需要向兴业银行借款 900.00 万元,借款期限:2023 年 2 月 17 日至
2024 年 2 月 16 日,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同时以蒋超、曹辉共两宗房屋所有权设
定抵押,该笔借款已到期偿还。为保证日常经营流动资金充裕,蓝益拟对该笔借款进行续贷,借款期限为一年,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同时以蒋超、曹辉共两宗房屋所有权设定抵押,具体以双方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公司全资子公司蓝益 2024 年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河北唐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区支行借款 300.00 万元,借款期限一年,以蓝益应收账款设定质押,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具体以双方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公司全资子公司唐山信发触控电视制造有限公司 2024 年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河北唐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区支行借款 300.00 万元,借款期限一年,以公司应收账款设定质押,公司提供保证责任担保,具体以双方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公司全资子公司华发科技(内蒙古)有限公司 2024 年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林荫南路支行借款 600.00 万元,借款期限一年,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蒋超、曹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具体以双方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具体更正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更正后)》,公告编号:2024-022。
二、其他相关说明
除上述更正外,《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其余内容未发生变化,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公告编号:2024-020
河北华发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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