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6-17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澳智能系统(南京)股份有限公司的
风险提示性公告
兴业证券作为安澳智能系统(南京)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否履
序号 风险事项类别
行信息披露义务
1 预计不能在规定期限披露定期报告存在被终止挂牌风 否
险
(二) 风险事项情况
安澳智能系统(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挂牌公司”“安澳智能”)
因未能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前披露《2020 年年度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5 月 6 日起被
实施停牌。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三章第十六条规定,挂牌公司出现“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自法定期限届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或改正”之情形,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终止其股票挂牌,若挂牌公司未能在 2021 年 6 月 30 日之前披露《2020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在将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挂牌公司应当在以下时点首次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公告,之后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相关情形消除或全国股转公司作出股票终止挂牌的决定:(一)挂牌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或者出现第十六条第一项其他情形未改正的,在法定期限届满的次一交易
日;……”。
根据上述规定,挂牌公司应于 2021 年 6 月 16 日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挂
牌的风险提示的相关公告,但安澳智能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 对公司的影响
若公司未能在 2021 年 6 月 30 日之前披露《2020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可
能将被终止挂牌。
三、 主办券商提示
兴业证券作为安澳智能的主办券商,已就 2020 年年度报告编制与披露的相关要求作出提示。若安澳智能后续无法披露《2020 年年度报告》,公司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无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6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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