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9
证券代码:833963 证券简称:安澳智能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安澳智能系统(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召开本次会议的议案已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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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5 月 22 日上午 10:00
预计会期 0.5 天。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0 年 5 月 20 日,股权登记日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包含优先股股东,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3963 安澳智能 2020 年 5 月 2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江苏森远律师事务所杨朝江、庞连川律师。
(七) 会议地点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临麒路 39 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19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0-007)、《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
号:2020-008)。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9 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9 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9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2020 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六)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正处于发展阶段,为确保公司顺利推进市场拓展工作,提议 2019 年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七)审议《关于未弥补亏损超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
定的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超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
(八)审议《关于续聘 2020 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九)审议《董事会关于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无保留意见专项说明议案》
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意见。针对该审计意见,公司
董事会编制了专项说明,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在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董事会关于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0-005)。
(十)审议《关于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专项说明>的审核意见的议案》
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意见。针对该审计意见,公司董事会编制了专项说明,监事会对董事会的专项说明编制了审核
意见,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
定的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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