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5-10
证券代码:833967 证券简称:万极科技 主办券商:华创证券
深圳市万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2 年 5 月 10 日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深圳市万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万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本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深圳市万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在监事会主席的主持下,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具体职权。监事会主席可以要求公司其他人员协助其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第三条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当在五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一)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
(二)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监管部门的各种规定和要求、本公司章程、本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其他有关规定的决议时;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可能给本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者在市场中造成恶劣影响时;
(四)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股东提起诉讼时;
(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证券监管部门处罚时;
(六)本公司《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 在发出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之前,监事会主席当向全体监事征集会议提案。在征集提案时,应当说明监事会重在对本公司规范运作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行为的监督而非本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
第五条 监事提议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直接向监事会主席提交经提议监事签字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提议监事的姓名;
(二)提议理由或者提议所基于的客观事由;
(三)提议会议召开的时间或者时限、地点和方式;
(四)明确和具体的提案;
(五)提议监事的联系方式和提议日期等。
监事会主席收到监事的书面提议后三日内,应当发出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通知。
第二章 会议的召集与通知
第六条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
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
第七条 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会议通知需以书面形式提前十日通过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提交全体监事。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会议通知需以书面形式提前五日通过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提交全体监事。
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口头或者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第八条 书面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
(二)拟审议的事项(会议提案);
(三)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临时会议的提议人及其书面提议;
(四)监事表决所必需的会议材料;
(五)监事应当亲自出席会议的要求;
(六)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口头会议通知至少应包括上述第(一)、(二)项内容,以及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说明。
第三章 会议的召开与表决
第九条 监事会会议可以现场方式或书面、视频会议以及其他通讯方式召开。
第十条 监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监事出席方可举行。
董事会秘书应当列席监事会会议。
第十一条 监事会会议应当由监事本人出席,监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监事代为出席。代为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监事的权力。
监事未出席监事会会议,亦未委托其他监事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
的表决权。
第十二条 会议主持人应当提请与会监事对各项提案发表明确的意见。
会议主持人应当根据监事的提议,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其他员工或者相关中介机构业务人员到会接受质询。
第十三条 监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举手和书面等方式进行。
监事的表决意见分为同意、反对和弃权。与会监事应当做出一种表决意见,未做出表决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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