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5
华创证券关于深圳市万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公司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核查
报告
根据《关于开展挂牌公司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的通知》(股转系统办发〔2021〕116 号)相关要求,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对深圳市万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极科技”或“公司”)2022 年度的公司治理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内容如下:
一、 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挂牌日期为 2015 年 11 月 19 日,属性为民营企业。
公司存在实际控制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张锋、孔新华夫妇,实际控制人能够实 际支配的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65.71%,实际控制 人于挂牌前取得控制权。公司挂牌后,实际控制人共变化 0 次。
公司存在控股股东,控股股东为张锋,控股股东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41.59%。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存在与他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股份被冻结的情形。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股权质押的情形。
公司不存在控股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 内部制度建设情况
公司内部制度建设情况如下:
事项 是或否
对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 是
规则》等业务规则完善公司章程
建立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制度 是
建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是
建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是
建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是
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是
建立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是
建立承诺管理制度 是
建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是
建立资金管理制度 否
建立印鉴管理制度 否
建立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否
公司目前尚未建立《资金管理制度》,仅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目前尚未建立《印鉴管理制度》,但对印鉴的使用有相应的管理管控标准及作业标准。
公司目前尚未单独建立《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公司制定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第五章第七十一条至第七十四条,
对未公开信息的保密措施、内幕知情人的范围和保密责任等有列示及相应要求。
三、 机构设置情况
公司董事会共 5 人,其中独立董事 0 人,会计专业独立
董事 0 人。公司监事会共 3 人,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人。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共 2 人,其中 1 人担任董事。
经核查,公司内部机构设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四、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履职情况
主 办 券 商 通 过 中 国 执 行 信 息 公 开 信 息
(http://zxgk.court.gov.cn)、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https://neris.csrc.gov.cn)等网站查阅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五、 决策程序运行情况
主办券商查阅了万极科技 2022 年度三会决议及相关公告,各项议案的表决情况,2022 年度,万极科技共召开 2 次股东大会、3 次董事会会议以及 3 次监事会会议。经核查,万极科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董事会以及监事会运行规范,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六、 治理约束机制
主办券商查阅了万极科技填报的关于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的相关信息,公司治理约束机制良好,公司将持续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信息披露工作,强化内部制度运行,增强治理约束机制。
七、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主办券商查阅了万极科技的主要往来科目明细账、关联交易清单及三会决议文件、公司所发布的相关公告及定期报告、公司的股东名册和公告等文件。 经核查,万极科技 2022 年度不存在资金占用、违规对外担保的违规关联交易、违反公开承诺、虚假披露、内幕交易以及操纵市场等情况。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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