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22
公告编号:2023-015
证券代码:833967 证券简称:万极科技 主办券商:华创证券
深圳市万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框架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深圳市万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惠州万极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万极”、“子公司”)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成员的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在肯定被激励员工历史贡献的基础上,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子公
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框架方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框架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实施原则
本着依法合规、自愿参与、公平公正公开、利益共享的原则,以激励对象与公司及子公司共同成长为目标,结合公司、子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二)实施主体
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主体为惠州万极。
公告编号:2023-015
(三)激励对象确定的依据和范围
1、激励对象确定的依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公司、子公司的实际情况确定激励对象。
2、激励对象确定的范围
激励对象是对子公司发展有贡献的子公司核心管理人员及骨干员工。激励对象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四)激励方式
本次激励计划以激励对象通过持有持股平台份额而间接持有子公司股份的方式进行,具体方式如下:
以有限合伙企业的形式设立员工持股平台,激励对象均需签署《合伙协议》作为持股平台的普通合伙人及有限合伙人,并通过有限合伙企业间接持有子公司的股权。
持股平台标的股份的来源为认购子公司新增股份或受让其他股东持有的子公司股份。
(五)激励价格及数量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价格及数量将综合考虑激励对象被授予的时间、子公司的净资产值、公司及子公司其他相关规定等因素确定,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子公司经营层决定和办理相关事项。
(六)激励资金来源
本次激励计划各激励对象所需的资金均为员工自有或自筹资金,子公司不提供任何形式的资金支持。
(七)激励对象获利方式
激励对象获授的股份,在可退出日之后按照激励计划的规定进行股份退出,并获得退出收益。
公告编号:2023-015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框架方案审批程序
2023 年 8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子公
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框架方案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子公司经营层在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激励对象的选择、激励价格及数量的确定、办理员工持股平台工商登记、相关协议签署等事项。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激励计划实施完毕之日止。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不改变公司对惠州万极的控制权,不改变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促进员工与公司及子公司的共同成长和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四、风险提示
本框架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存在发生变动调整、被激励对象无意参与等导致实施进度缓慢或无法实施的风险。
五、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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