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6-13 19:49:46 股吧网页版
天图投资:(1)建议采纳2024年H股激励计划;及(2)建议授权董事会及╱或委员会处理2024年H股激励计划相关事宜(H股)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13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Tian Tu Capital Co., Ltd.

深 圳 市 天 图 投 资 管 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973)

(1)建议采纳2024年H股激励计划;及

(2)建议授权董事会及╱或委员会处理2024年

H股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建议采纳2024年H股激励计划
董事会已於2024年6月13日举行的董事会会议上决议建议采纳2024年H股激励计 划,据此,董事 会(或委员会)应选定合资格参与者并厘定授出奖励的数目及条 件。受托人应根据计划规则购买相关奖励所对应的奖励股份。
根据2024年H股激励计划,於整个计划期间可授出H股的上限不得超过於采纳日 期本公司已发行H股数目的10%。
建议董事会及委员会作为有权管理2024年H股激励计划的机构。
上市规则涵义
2024年H股激励计划并不涉及发行任何新股份或就任何新股份授出购股权。根据 上市规则第17章,该计划构成由现有股份支付的股份计划,因此须遵守上市规则 第17.12条的适用披露规定。

股东特别大会
根据公司章程,该计划须经股东批准方可采纳。本公司将召开股东特别大会,以 考虑及酌情批准(其中包括)(i)建议采纳2024年H股激励计划;及(ii)建议授权董事 会及╱或委员会处理2024年H股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一份载有(其中包括)(i)建议采纳2024年H股激励计划之详情;(ii)建议授权董事会 及╱或委员会处理2024年H股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及(iii)召开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之本公司通函将适时寄发予股东。
I. 建议采纳2024年H股激励计划

董事会已於2024年6月13日举行的董事会会议上决议建议采纳2024年H股激励
计划。董事会及╱或委员会应选定合资格参与者并厘定授出奖励的数目及条
件。受托人应根据计划规则购买相关奖励所对应的奖励股份。

2024年H股激励计划须待股东於股东特别大会上批准後,方可生效。该计划的
主要条款概要载列如下:

1. 目的

2024年H股激励计划的目的:

(1) 肯定及确认合资格参与者对本集团已作出或可能作出之贡献;

(2) 为合资格参与者提供激励,以激励及挽留彼等促进本集团的持续营运
及发展;及

(3) 为本集团的进一步发展吸引合适的人才。

2. 有效期

除非董事会另行终止,否则该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采纳日期起为期十(10)年,
在此期限後不得再授予任何奖励,惟就使届满前所作出任何奖励有效的必
要程度而言,计划规则在所有其他方面仍具全面效力及生效。

经股东授权采纳该计划後,该计划须由董事会管理,董事会亦可根据计划
规则将全部或部分管理工作委托给委员会。除该计划另有规定者外,对於
涉及该计划的诠释或适用的任何事项,董事会或委员会的决定为最终、定
论,并对各方具有约束力,惟该等管理不得损害根据信托契约规定受托人
的权力。
4. 合资格参与者

该计划的合资格参与者包括本公司及其任何附属公司的任何雇员(包括根据
该计划获授奖励以作为与本集团各公司及本集团的关连人士订立雇佣合同
的诱因的人士)。除非董事会或委员会另行决定,否则若有关人士於归属日
期之前或当天出现以下情况,则应被视为不再为合资格参与者:

(1) 若有关人士作出任何欺诈或不诚实行为或行为严重失当,不论有关行
为是否与其同本集团任何成员公司或任何联属公司之雇佣或委聘或服
务有关,亦不论有关行为是否导致本集团相关成员公司或任何联属公
司终止雇用或委聘或服务该人士;

(2) 若有关人士已被主管法院或政府机构宣布或判为破产或其(在任何适用
之宽限期届满後)未能偿还到期债务或已与债权人达成任何全面债务偿
还安排或债务重整协议或破产管理人已接管其任何资产;

(3) 若有关人士被判……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