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11
此 乃 要 件 請 即 處 理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通函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通函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閣下如對本通函任何方面或應採取之行動有任何疑問,應諮詢證券經紀或其他註冊證券交易商、銀行經理、律師、專業會計師或其他專業顧問。
閣下如已將名下之深圳市天圖投資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全部售出或轉讓,應立即將本通函連同隨附之代表委任表格送交買方或承讓人或經手買賣或轉讓的銀行、證券經紀或其他代理商,以便轉交買方或承讓人。
Tian Tu Capital Co., Ltd.
深 圳 市 天 圖 投 資 管 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973)
(1)變更全球發售所得款項淨額的用途;及
(2)2024年第三次股東特別大會通告
本公司謹訂於2024年7月26日上午9時30分於中國深圳市南山區僑香路4068號智慧廣場B棟1座23樓轉3層舉行股東特別大會。股東特別大會的通告載於本通函第EGM-1至EGM-2頁。本通函隨附股東特別大會適用的委任代表表格,委任代表表格亦刊載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網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的網站(www.tiantucapital.com)。
無論 閣下能否出席股東特別大會,務須按照委任代表表格印列的指示填妥委任代表表格,並盡快交回本公司H股過戶登記處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夏愨道16號遠東金融中心17樓)(就H股持有人而言),惟無論如何須於股東特別大會或其任何續會指定舉行時間不少於24小時前送達。填妥及交回委任代表表格後, 閣下仍可依願親身出席股東特別大會或其任何續會(視情況而定)並於會上投票,在此情況下,委任代表表格將視作撤銷論。
2024年7月10日
目 錄
頁次
釋義 ...... 1
董事會函件 ...... 3
2024年第三次股東特別大會通告 ...... EGM-1
– i –
釋 義
在本通函中,除文義另有所指外,下列詞彙具有下文所載涵義:
「公司章程」 指 本公司不時修訂、修改或以其他方式補充的公司章程
「董事會」 指 本公司董事會
「本公司」 指 深圳市天圖投資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一家於中國註冊成立的
股份有限公司,其H股於聯交所主板上市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股東特別大會」 指 本公司擬舉行的2024年第三次股東特別大會,以審議本通函
所載事項
「全球發售」 指 本公司之全球發售
「H股股東」 指 H股的持有人
「H股」 指 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幣1.0元的H股,於聯交所主板
上市
「港元」 指 港元,香港法定貨幣
「香港」 指 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最後實際可行日期」 指 2024年7月9日,即本通函刊發前就確定其中所載若干資料的
最後實際可行日期
「上市日期」 指 2023年10月6日,即H股於聯交所上市及獲准於聯交所開始
買賣的日期
「上市規則」 指 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經不時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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