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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5-31 16:51:45 股吧网页版
凯威检测: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5-31


证券代码:833981 证券简称:凯威检测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广东凯威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3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5 月 25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夏珠宁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全体董事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关联方提供设备租赁服务,租赁期 3 年,
合同金额累计不超过 70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夏珠宁系间接持有交易对手方 28.5%的股份,系交易对手方的实际控制人,董事王小松与夏珠宁系一致行动人,因此夏珠宁与王小松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夏骏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董事张惠平、罗玉坤、曹兵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现提名夏骏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自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任免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夏骏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0%,夏骏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夏珠宁系兄弟关系,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董事、监事任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黄彩花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董事张惠平、罗玉坤、曹兵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现提名黄彩花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自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任免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黄彩花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黄彩花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董事、监事任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冯彩莲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董事张惠平、罗玉坤、曹兵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现提名冯彩莲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自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任免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冯彩莲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冯彩莲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董事、监事任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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