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2-29
公告编号:2023-059
证券代码:833984 证券简称:民太安 主办券商:国开证券
民太安财产保险公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2 月 2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通讯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12 月 25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杨文明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无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6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6 人。
董事童清、吴政平、张东风因工作地点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告编号:2023-059
公司董事长提名马兆波同志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候选人,任职期限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子公司聘请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同意聘请张劲草同志为子公司(民太安保险公估有限公司)总经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深担增信申请过渡性阶段性保证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自交通银行深圳分行处取得不动产权证编号为粤(2017)深圳不动产权第0149729 号的土地证(以下简称“原不动产权证”)原件并办理新不动产权证,我司同意向深圳市深担增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担增信”)申请为我司在原贷款项下提供过渡性阶段性保证担保,担保期限 2 个月(自贷款人处取出原不动产权证原件并解除抵押登记之日起至位于龙岗区平湖街道惠厦路与惠华路交叉口西北侧龙岗区平湖金融与现代服务业基地的“民太安保险大厦”取得新不动产权证并交付原件至贷款人,并办理新不动产权证对应抵押物抵押至贷款人名下为止)。
公司同意将人民币柒拾万元存入深圳市深担增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指定账
公告编号:2023-059
户作为保证金为深担增信提供质押反担保。
上述担保由民太安保险公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杨文明向深圳市深担增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保证反担保。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股东向深担增信申请保证担保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民太安保险公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贷款合同编号 JHCZMTAGD201 ,贷款金额人民币 66,000,000(大写:陆仟陆佰万元整),截至本函出具之日对应贷款本金余额为人民币51,159,582.98 元(大写:伍仟壹佰壹拾伍万玖仟伍佰捌拾贰元玖角捌分)贷款期限:八年 。由深圳市深担增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抵押物换证并重新抵押的过渡性担保。担保期限 2 个月(自贷款人处取出原不动产权证原件并解除抵押登记之日起至位于龙岗区平湖街道惠厦路与惠华路交叉口西北侧龙岗区平湖金融与现代服务业基地的“民太安保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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