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5
公告编号:2024-022
证券代码:833991 证券简称:北京御茯 主办券商:大通证券
北京御茯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3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 16 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
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修订及颁布的公告等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告编号:2024-022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和文件要求,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决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采用追溯调整法
公司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规定进行调整。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
公告编号:2024-022
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主要数据的影响如下:
(2022)年 12 月 31 日和(2022)年度
项目
调整前 影响数 调整后 影响比例
资产总计 16,148,201.76 6,064.81 16,154,266.57 0.04%
负债合计 12,796,420.97 6,891.07 12,803,312.04 0.05%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