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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1-17 16:09:45 股吧网页版
松湖股份: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1)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1-17


证券代码:834005 证券简称:松湖股份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东莞市松湖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东莞市致通塑料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致通机械”)是我司控股子公司,因公司发展的需要,本公司拟收购东莞市智达信息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有的致通机械 26%的股权(其中实缴出资 52 万元人民币),收购价格为52 万元人民币,收购完后,本公司持有东莞市致通塑料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100%股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二条规定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情况为:“(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30%以上。”

公众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期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程序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
入累计计算的范围。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三十五条计算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比例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成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

根据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亚会审字(2022)第 01670035号审计报告,公司 2021 年经审计的期末资产总额 46,811,295.51 元,资产净额17,119,720.68 元。本次拟收购东莞市智达信息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有的致通机械 26%的股权(其中实缴出资 520,000.00 元人民币),收购价格为520,000.00 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期末资产总额和资产净额的比例分别为 1.11%和 3.04%,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购
买东莞市致通塑料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少数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回避表决情况:上述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刘锦、王增鹏回避表决。
本次收购股权无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六)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东莞市智达信息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镇大岭山拥军路 178 号 3 栋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镇大岭山拥军路 178 号 3 栋 102 室

注册资本:52 万

主营业务:企业管理咨询;市场服务管理;挤塑技术工艺开发及服务;贸易
代理;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办公服务中的翻译服务;科
技推广及应用服务业及相关技术培训服务;计算机设备修理等。

法定代表人:张志勇

控股股东:无

实际控制人:张志勇

关联关系:公司监事张志勇为东莞市智达信息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
执行事务合伙人,公司董事刘锦、王增鹏在东莞市智达信息管理合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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