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4-27
证券代码:834040 证券简称:华信电气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辽宁华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规定召集本次年度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无需相关部门批准,也无需履行其他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18 日 9:00—12: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4040 华信电气 2021 年 5 月 11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辽宁博魁律师事务所任艳、张苏瑞律师。
(七)会议地点
辽宁华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0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董事长代表董事会对 2020 年度工作进行总结,对 2020 年度董事会审议情况
进行汇报,对 2021 年工作进行了展望与规划。
(二)审议《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对 2020 年度工作进行总结,对 2020 年度监事会审议
情况进行汇报,对 2021 年工作做了展望。
(三)审议《2020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等有关要求,本公司编制了《辽宁华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辽宁华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 或 www.neeq.cc)披露的《辽宁华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03),《辽宁华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04)。
(四)审议《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财务总监对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情况进行总结。
(五)审议《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财务总监对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情况进行了汇报。
(六)审议《2020 年度权益分配预案》
公司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 0.8 元现金(含税),共计派发人民币 4,302,400 元(含税)。
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 或 www.neeq.cc)披露的《2020 年度权益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七)审议《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 或 www.neeq.cc)披露的《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八)审议《续聘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拟聘请续聘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年
度的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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