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24
公告编号:2023-012
证券代码:834040 证券简称:华信电气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辽宁华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8 月 22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四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8 月 12 日 以电话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宋云鹏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及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0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 年半年度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等有关要求,依据公司 2023 年上半年度的经营状况,以及财务部对上半年公司财务的自行核算,
公告编号:2023-012
公司组织编写了《辽宁华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辽宁华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1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23 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3 年上半年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4)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此外,全体监事会成员还列席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依法履行了监事的职责。
三、备查文件目录
《辽宁华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辽宁华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 8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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