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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7-23
证券代码:834058 证券简称:华洋赛车 公告编号:2024-065
浙江华洋赛车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为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华洋赛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为加强股权激励计划执行的计划性和有效性,促进激励对象考核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引导激励对象提高工作绩效,提升工作能力,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执行提供评价依据;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管理绩效及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称“本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
四、考核机构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审核对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等相关部门组成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考核工作小组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本办法的审批及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对应考核年度为2024-2026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对应考核年 公司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度
第一个解除限售 2024 2024年度营业收入相较2023年
期 实现增长 若公司完成当年度业绩考核
第二个解除限售 2025年度营收收入较2024年度 目标的100%(含)以上,则
增长率不低于10%,或2025年
2025 公司层面解限售比例为
期 度营业收入较2023年度年均复
100%;若公司未完成当年度
合增长率不低于10%。
2026年度营业收入较2025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的100%(不
含)以下的,则公司层面解除
第三个解除限售 增长率不低于10%,或2026年
2026 限售比例为0%。
期 度营业收入较2023年度年均复
合增长率不低于10%。
注:1、上述指标均以公司经审计的年度报告所揭示的合并报表数据为准。
2、上述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涉及的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解除限售期内,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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