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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7-16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科润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住所: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 198 号财通双冠大厦西楼)
二〇二四年六月
声明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保荐人”或“保荐机构” )接受科润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润智控”、“发行人”或“公司”)的委托,担任其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
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以下简称“《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本发行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与《科润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中的含义相同。
目 录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3
一、保荐机构名称...... 3
二、项目保荐代表人、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情况...... 3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4
四、保荐机构与发行人关联关系的说明...... 8
五、保荐机构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9
第二节 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 12
第三节 对本次发行的推荐意见...... 13
一、本次发行的推荐结论...... 13
二、本次发行履行了法定决策程序...... 13
三、本次发行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14
四、对发行人落实《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
项的指导意见》的核查情况...... 17
五、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18
六、对发行人发展前景的评价...... 21
七、关于有偿聘请第三方机构和个人等相关行为的核查...... 22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名称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项目保荐代表人、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情况
(一)项目保荐代表人
财通证券指定许昶、李飘逸二人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保荐代表人保荐业务执业情况如下:
许昶先生: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学历,曾先后主持或参与了健盛集团、日月股份、银都股份、杭可科技、浙版传媒、永安期货、民生健康等 IPO 项目,科润智控北交所上市项目,宝鼎科技非公开发行项目,福斯特以及日月股份公开发行可转债项目,完美世界重组上市重大资产重组项目。2023 年 2 月,中国证监会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5 号),对许昶先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除此以外,许昶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李飘逸女士:保荐代表人,非执业律师,硕士研究生学历,曾先后主持或参与了金田铜业、苏轴股份、圣泉集团等项目的投融资,凤登环保、浙城设计 IPO以及多家拟上市企业的改制辅导工作,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二)项目协办人
项目协办人:郑安康先生,非执业注册会计师,硕士研究生学历,曾先后主持或参与了春晖智控、迎丰股份、浙城设计等 IPO 项目,科润智控北交所上市项目,伟明环保等再融资项目,司太立、斯菱股份等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三)项目组其他成员
其他项目组成员包括:许伟、钟钰、钱俊霖。
上述项目成员均具备证券从业资格,无被监管机构处罚的记录。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情况概览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 科润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 Kerun Inte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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