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3
证券代码:834062 证券简称:科润智控 公告编号:2024-147
科润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4 年 12 月 23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科润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
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科润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 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不实报道;
(二) 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闻或信息;
(三) 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 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三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领导小组”),
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各职能部门、下属分(子)公司负责人组成。
第四条 舆情领导小组是公司应对舆情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
应对舆情的处理工作,就舆情处理应对相关工作做出决策和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信息,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二)估各类舆情信息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波及范围,制定舆情信息的处理方案;
(三)协调和组织舆情处理过程中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四)负责向证券监管部门的信息上报工作;
(五)与舆情处理有关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 公司舆情信息采集工作由证券投资部牵头,及时收集、分析、核实
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舆情、社情,跟踪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变动情况,研判和评估风险,并将舆情的信息及时上报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秘书根据舆情领导小组的要求做出相应的反应及处理。
第六条 公司其他各职能部门及分(子)公司等作为舆情信息采集的配合部
门,其中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监控公司官方自媒体信息,包括公司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自媒体渠道,及时收集、整理上述官方自媒体的互动、评论、留言等舆情,并将情况汇总至公司证券投资部。
第七条 舆情领导小组成员,应密切关注与公司有关的媒体信息,同时,应
负责监控媒体发布的与本单位相关的报道信息,若发生舆情事件,第一时间将信息汇总报送至董事会秘书。报告舆情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第八条 证券投资部负责建立舆情信息管理档案,记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文章题目、质疑内容、刊载媒体、情况是否属实、产生的影响、采取的措施、后续进展”等相关情况。舆情信息应及时整理,及时归档。
第三章 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及措施
第九条 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
(一) 快速反应原则:公司应保持对舆情信息的敏感度,发生舆情后应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及时制定相应的舆情应对方案。
(二) 真诚沟通原则:公司在处理舆情过程中,应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协调和组织对外信息披露工作,回应和澄清舆情信息。同时保持与媒体的真诚沟通,在不违反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下,真诚解答媒体的疑问、消除疑虑,以避免在信息不透明的情况下引发不必要的猜测和谣传。
(三) 主动担责原则:在处理舆情过程中,应勇敢面对、主动担责,及时核查相关信息,相互配合做好相关事宜,维护公司形象,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第十条 舆情信息报告流程:
(一)公司相关人员在知悉舆情信息后应立即汇总整理并报送证券投资部,证券投资部知悉并核实舆情后,及时上报董事会秘书。
(二)董事会秘书应及时向董事长、舆情领导小组、证券监管部门报告:
1、董事会秘书在知悉相关的情况后,应及时组织相关部门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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