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5
公告编号:2024-018
证券代码:834069 证券简称:金通科技 主办券商:平安证券
杭州金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杭州金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我们事前对相关事项进行了了解,就上述会议的有关事项,我们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补充确认公司 2023 年度未经预计的日常性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议案中补充确认的 2023 年未经预测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发生的。交易定价按照市场价格确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利益及其他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我们对该项议案发表同意意见,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被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占用等违法违规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们对该项议案发表同意意见,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截止 2023 年底,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值,根据《杭州金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023 年度,公司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
公告编号:2024-018
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我们认为,2023 年度利润分配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和股东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该利润分配方案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对该项议案发表同意意见,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预计公司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议案中预计 2024 年与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民卡管理有限公司、江西欣盛泰实业有限公司、杭州杰诺科技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发生关联交易,是基于实际经营的需要,定价公允,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我们对该项议案发表同意意见,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也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我们对该项议案发表同意意见,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受聘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出具了 2023年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的财务规范运作、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我们对该项议案发表同意意见,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董事会有关上述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要求,对公司生产经营未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杭州金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韩家勇、涂必胜、阮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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