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5
证券代码:834069 证券简称:金通科技 主办券商:平安证券
杭州金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7年第一次股票发行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7年6月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17年6月23日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金通公共自行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票发行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依据该发行方案,该次股票发行的总股数为7,500,000股,每股价格为6.83元,募集资金总额51,225,000.00元。
根据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认购缴款凭证,该次股票发行认购对象共14人,均为在册股东。该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83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225,000.00元,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XYZH/2017HZA10152”《验资报告》。
2017年8月7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杭州金通公共自行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7]4943号),确认金通科技该次股票发行7,500,000股,其中限售368,409股,不予限售7,131,591股。
该次股票发行,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办理了新增股份的登记,在取得股份登记函之前公司并未使用相关资金,新增股份于2017年9月1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二)2017年第二次股票发行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7年9月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7年9月20日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金通公共自行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第二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票发行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因公司控股股东杭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国有独资企业,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2号)的规定,公司本次股票发行属于企业增资扩股行为,应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征集投资方。
2017年9月21日,杭州产权交易所发布了《杭州金通公共自行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公告》(项目编号:HJS-17-09-317)。2017年9月22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发布了《杭州金通公共自行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杭州产权交易所公开征集投资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1),自2017年9月21日起至2017年11月22日16时止,公司在杭州产权交易所挂牌公开征集投资方。
公司于2017年11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17年12月14日召开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股票发行价格及新进投资人的议案》和《关于修订<金通科技2017年第二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于2017年12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18年1月17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金通科技2017年第二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于2018年1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金通科技2017年第二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等议案。
根据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认购缴款凭证,该次股票发行认购对象共7人。
该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8.82元,股票发行的总股数为20,000,000股,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6,400,000.00元,并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中汇会验[2018]0057号”《验资报告》。
2018年2月7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杭州金通公共自行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8]576号),确认金通科技该次股票发行20,000,000股,其中限售20,000,000股,不予限售0股。
该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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