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9-26 15:31:24 股吧网页版
金通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26


证券代码:834069 证券简称:金通科技 主办券商:平安证券
杭州金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9 月 2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9 月 19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张国栋

6.会议列席人员:董事会秘书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张国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加强管理,使
公司董事会的各项工作步入规范化、正常化,选举张国栋先生为杭州金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张国栋先生不属于《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中规定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杭州金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已经由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拟选举以下人员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具体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 主任委员(召集人) 其他委员

战略委员会 张国栋 罗建宇、寇波、俞勇、凌霄(独立
董事)

审计委员会 章国标(独立董事) 朱君红、凌霄(独立董事)

提名委员会 凌霄(独立董事) 叶忠煜、石一峰(独立董事)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石一峰(独立董事) 寇波、章国标(独立董事)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罗建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拟聘任罗建宇先生为杭州金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罗建宇先生不属于《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中规定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章国标、石一峰、凌霄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王建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拟聘任王建江先生为杭州金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王建江先生不属于《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中规定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章国标、石一峰、凌霄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张慧敏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的议案》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拟聘任张慧敏女士为杭州金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张慧敏女士不属于《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中规定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符合《公司法》……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