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0-04-30 19:02:19 股吧网页版
盛唐文娱:董事会议事规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4-30


证券代码:834078 证券简称:盛唐文娱 主办券商:中原证券
北京盛唐文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 2020 年 4 月 30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
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盛唐文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和决策行为,明确董事会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公司董事会高效规范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北京盛唐文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应以诚实信用、 依法办事的原则对股东大会负责,确保公司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认真履行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董事会会议的组成人员为公司的全体董事。董事会依照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行使职权。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负责董事会日常事务。公司设董事会日常办事机构,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并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二章 会议的召集和通知

第四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于会议召开 10 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公司在计算起始期限时,不包括会议召开当日。
董事会会议议题应当事先拟定,并提供足够的决策材料。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长应在 10 个工作日内召集董事会临时会议:(一)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三)1/3 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四) 监事会提议时。
第六条 按照第五条(不含第一项)的规定,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应当通过董事会秘书或者直接向董事长提交经提议人签字(盖章)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提议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二)提议理由或者提议所基于的客观事由;
(三)提议会议召开的时间或者时限、地点和方式;
(四)明确和具体的提案;
(五)提议人的联系方式和提议日期等。
提案内容应当属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与提案有关的材料应当一并提交。
董事会秘书在收到上述书面提议和有关材料后,应当及时转交董事长。董事长认为提案内容不明确、不具体或者有关材料不充分的,可以要求提议人修改或者补充。
董事长应当自收到提议后 10 个工作日内,召集董事会会议并主持会议。
第七条 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日常办事机构应当提前将盖有董事会印章的书面会议通知,通过专人送达、信函、传真、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全体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非专人送达的,还应当通过电话进
行确认并做相应记录。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做出说明。
第八条 董事会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方式为:书面通知;通知时限为:10个工作日前。
董事会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通知方式为:书面通知,通知时限为:5 个工作日前。
第九条 董事会会议通知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召开方式;
(二)会议期限;
(三)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临时会议的提议人及其书面提议;
(四)董事表决所必需的会议材料;
(五)董事应当亲自出席或者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会议的要求;
(六)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七)发出通知的日期。
口头会议通知至少应包括上述第(一)(二)项内容,以及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说明。
第十条 董事会定期会议的书面会议通知发出后,如果需要变更会议的时间、地点等事项或者增加、变更、取消会议提案的,应当在原定会议召开日之前 3 日发出书面变更通知,说明情况和新提案的有关内容及相关材料。不足 3 日的,会议日期应当相应顺延或者取得全体与会董事的认可后按期召开。
董事会临时会议的会议通知发出后,如果需要变更会议的时间、地点等事项或者增加、变更、取消会议提案的,应当事先取得全体与会董事的认可并做好相应记录。
第十一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董事会会议组织工作,包括安排会议议程,准备会议文件,发送会议通知,承办会议召开期间的会务,完成会议记录及会议决……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