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6-12 15:35:19 股吧网页版
中嘉实业: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6-12


公告编号:2023-017

证券代码:834080 证券简称:中嘉实业 主办券商:华西证券

德阳市中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德阳市中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所在行业的发展状况及自身的战略发展做出了总体的规划思考,旨在更好地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高经营决策效率、保护股东利益,经充分沟通及慎重考虑,公司拟主动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并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规定履行相关申请和审核手续。具体终止挂牌时间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批准的时间为准。公司终止挂牌后,将继续合法合规经营,规范公司治理,保证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 对异议股东权益的保护措施
(一) 主要内容

为充分保护公司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亦未授权他人参加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虽参加股东大会但未对终止挂牌事项投赞成票的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制定相应回购措施,具体如下:

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下发的股东名册为准)。

2、未参加亦未授权他人参加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虽参加股东大会但未对终止挂牌事项投赞成票的股东。

3、在申请股份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寄送书面回购申请材料,要求控股股

公告编号:2023-017

东或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回购其股票的股东。

4、未损害公司利益的股东;

5、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况;

6、不存在因公司终止挂牌或本次股票回购事宜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7、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或自其知悉公司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之日(以二者孰早为准)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停牌期间,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拉抬股价等行为。满足上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的股份数量以其在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 回购义务人

□挂牌公司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其他

(三) 回购对象

回购对象为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股东,未参加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参加股东大会但未对终止挂牌事项投赞成票的股东。
(四) 回购数量

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五) 回购价格

异议股东在挂牌前取得的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审计每股净资产;异议股东在挂牌后取得的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低于成本价(但明显偏离市场价格取得股票的,交易价格不作为回购价格)。

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或自其知悉公司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之日(以二者孰早为准)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

公告编号:2023-017

牌事项停牌期间,如果以明显偏离市场价格的方式取得的公司股票,其交易成本价格不作为回购价格的参考价格。
(六) 申请回购的方式

1、自本公司审议终止挂牌相关议案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0 日内,为本次申请股份回购的有效期限。

2、异议股东应当在申请回购有效期限内,通过到公司办公场所现场提交或快递方式(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向公司提交以下书面回购申请材料,并同时将
上述全部股份回购申请材料的 扫 描 件 发 送 电 子 邮 件 ( 收 件 人 邮
箱 :zhongjiasc@126.com,邮件主题请标明“股东姓名/名称+回购申请材料”)。书面申请材料及电子邮件均送达视为完成向公司提交股票回购的书面申请。

书面回购申请材料包含:……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