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6-30
春秋园林
NEEQ : 834085
新疆春秋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Xinjiang ChunQiuLandscaping Co., Ltd.)
年度报告
2020
目 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3
第二节 公司概况 ...... 7
第三节 会计数据、经营情况和管理层分析...... 9
第四节 重大事件 ...... 19
第五节 股份变动、融资和利润分配...... 23
第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情况...... 26
第七节 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投资者保护...... 29
第八节 财务会计报告 ...... 33
第九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02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声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汪勇茹、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汪勇茹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汪勇茹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事项 是或否
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年度报告内容存在异 □是 √否
议或无法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
是否存在未出席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的董事 □是 √否
是否存在未按要求披露的事项 □是 √否
是否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 √是 □否
1、 董事会就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说明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受新疆春秋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进行 2020年度经营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中审亚太审字(2021)010696 号”的审计报告。同时出具了“中审亚太审字(2021)010696-1 号”《关于新疆春秋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报告指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意见类型。
一、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一)出具无法表示审计意见的事项
1. 如财务报表附注 6.1 所示,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春秋园林公司货币资金-银行存款账面余额
609,477.68 元,春秋园林公司因与新疆和兴恒石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银行账户被冻结,未能提供银行账户对账单;其中,中国银行乌鲁木齐市黄河路支行账户账面余额 589,775.61 元,网银查询余额为 126.50 元,受资料限制,我们未能实施满意的审计程序就银行存款事项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也无法确定应调整的事项和金额及对春秋园林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2.春秋园林公司 “165 老水磨项目”、“165 团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绿化工程”、“165 团巴依木札景区-无底胡、樊梨花点将台、草原石人景观” 项目已完工,2020 年度未确认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因春秋园林公司未能提供上述项目相关资料,我们无法实施满意的审计程序就上述项目完工进度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程序,无法确定上述项目 2020 年度应确认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金额及对春秋园林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3.春秋园林公司 2020 年末预付账款余额 3,308,107.66 元,其中 2 年以上 2,330,922.97 元,因项目管
理不完善及未及时结算,未能将项目已发生的成本及时入账,造成已完工项目仍有工程成本发生,导致期末存货、往来余额不准确。
4. 如财务报表附注 6.2、6.4、6.6 所示,截止 2020 年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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