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7-12
公告编号:2021-028
证券代码:834085 证券简称:ST 春秋园 主办券商:中山证券
新疆春秋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情况概况
新疆春秋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在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了《2020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16)。经事后审核发现,公司披露的 2020 年年度报告的部分内容需要更正,主要更正情况如下:
一、 更正内容
1、公告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重要提示审计意见部分:
更正前: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更正后: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公告第八节: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的特别段落:
更正前:
□无 □强调事项段
审计报告中的特别段落 □其他事项段
√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
□其他信息段落中包含其他信息存在未更正重大错报说明
更正后:
□无 √强调事项段
审计报告中的特别段落 □其他事项段
√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
□其他信息段落中包含其他信息存在未更正重大错报说明
公告编号:2021-028
3、公告第八节: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正文“四、强调事项段”:
更正前:无
更正后: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春秋园林公司主管会计工作负责
人、财务负责人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已离职,无法对财务报表及附注签署,
财务报表及附注由法定代表人汪勇茹签署。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其他事项说明:
除上述更正外,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的其他内容均未发生变化,更正后的《2020 年年度报告》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
新疆春秋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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