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7-12
公告编号:2021-027
证券代码:834085 证券简称:ST 春秋园 主办券商:中山证券
新疆春秋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中审计意见与审计报告不一致的致歉声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情况概况
新疆春秋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编制 2020 年年报过程中,审计意见发生变化后未能对年度报告进行同步修改,导致年度报告披露的审计意见较审计盖章版意见少了强调事项段的描述。
二、导致 2020 年年报中审计意见的描述与审计报告差异的原因
因公司财务负责人和财务部其他人员离职,导致 2020 年年度审计工作延后,新任财务人员对公司的情况尚不熟悉,未能一次性将审计相关资料提供给审计机
构,导致审计机构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在原审计意见的基础上增加了如下强调事
项段“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春秋园林公司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财务
负责人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已离职,无法对财务报表及附注签署,财务报
表及附注由法定代表人汪勇茹签署。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因公司相关人员在年度报告编制后期仅关注了审计附注的变化,未重新核对审计意见,导致 2020 年年度报告与审计报告正文不一致。
三、董事会致歉声明
公司董事会就本次差异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歉意。公司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加强与审计机构的沟通,并加强相关人员业务能力的提升。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将以此为戒,今后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公告编号:2021-027
新疆春秋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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