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9-17
中山证券
关于新疆春秋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中山证券作为新疆春秋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否履
序号 风险事项类别
行信息披露义务
1 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相关风险 是
(二) 风险事项情况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中山证券”或“主办券商”)作为新疆春秋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ST 春秋园”或“公司”)的主办券商,负责为 ST春秋园提供持续督导服务。双方对每年的持续督导费用金额及支付时间等内容进行了约定。
鉴于 ST 春秋园已累计超过两年未按协议约定向主办券商足额支付督导费用,经中山证券书面催告三次后仍未足额缴纳持续督导费用,中山证券决定单方
解除双方签署的《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于 2021 年 9 月 17 日向公司
送达《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单方解除与新疆春秋园林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协议的通知》(以下简称“《关于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通知》”),并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申请对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备案。
二、 风险事项进展情况
中山证券已向公司发送了三次《催告函》,并于 2021 年 3 月 1 日、2021
年 7 月 21 日、2021 年 9 月 3 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披露了《中山证券关于新疆
春秋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三、 对公司的影响
主办券商拟向全国股转公司提请备案。如全国股转公司对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申请无异议,ST 春秋园与主办券商签署的持续督导协议自全国股转公司出具无异议函生效之日起解除;如公司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持续督导工作,可能会导致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被强制终止挂牌。
四、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拟向全国股转公司提请备案,持续督导协议自全国股转公司出具无异议函生效之日起解除。如公司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持续督导工作,可能会导致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被强制终止挂牌。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ST 春秋园存在被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被强制终止股票挂牌的风险,主办券商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目录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单方解除与新疆春秋园林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协议的通知》
中山证券
2021 年 9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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