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29
公告编号:2024-030
证券代码:834101 证券简称:ST 择尚 主办券商:江海证券
无锡择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收到江苏证监局行政监
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141 号
收到日期:2024 年 7 月 29 日
生效日期:2024 年 7 月 22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无锡择尚科技股份有限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公司
韩玲玲 董监高 董事长、董事会秘书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未按期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
二、主要内容
公告编号:2024-030
(一)违法违规事实:
无锡择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未披
露 2023 年年度报告,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1 号)第十二条的规定。
公司时任董事长、董事会秘书韩玲玲未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决定对公司、韩玲玲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公司及相关人员应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如对本监管措施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整体的正常运营,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良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财务产生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公告编号:2024-030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责任主体将认真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增强规范运作意识,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切实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141 号》
无锡择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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