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7-12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关于电联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作为电联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处罚处理 受到全国股转公司公开谴责 否
2 处罚处理 受到全国股转公司自律监管措施及纪 否
律处分(除公开谴责外)
3 其他 被强制终止挂牌 否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全国股转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出具《关于给予电联工程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纪律处分的决定》(〔2022〕255 号),主要内容如下:
当事人:电联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新区江东 工业园区江东五路 7589 号。
胡正发,时任董事长。
经查明,截至 2022 年 4 月 30 日,挂牌公司未按期编制并披露 2021 年年度报
告,且不配合主办券商及全国股转公司核查工作,未按要求提供相应信息,违
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21 年 11 月 12
日发布,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六十条,《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2021 年 11 月 12 日发布,以下简
称《公司治理规则》)第四条的规定。
挂牌公司时任董事长胡正发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 责任,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公司治理规则》第五条的规定。
给予电联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 信档案。
给予胡正发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2、全国股转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出具《关于对电联工程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监管执行函〔2022〕372 号),主要内容如下:
当事人:胡美贞,电联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 人)
经查明,截至 2022 年 4 月 30 日,挂牌公司未按期编制并披露 2021 年年度报
告,且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胡美贞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
给予胡美贞采取出具警示函自律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挂牌公司应当自收到本纪律处分决定书之日起 2 个交易日内,在指定信息披 露平台披露相应信息。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不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可能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电联股份因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公司存在被强制终止挂牌的
风 险。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提示公司尽快披露收到本纪律处分决定书的相关公告,并充分 揭示公司可能被强制终止挂牌的风险。截至本公告日,电联股份未能履行相关 信息披露义务。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电联股份存在被强制终止挂牌的风险,主办券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纪律处分决定书》〔2022〕255 号。
《关于对电联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采取自律监管措施 的决定》(股转监管执行函〔2022〕372 号)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2022 年 7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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