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7-05
证券代码:834104 证券简称:海航期货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海航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海航信管发布《海航期货战略投资者招募公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3 年 7 月 5 日,海航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期货”或“公
司”)的间接股东海南海航二号信管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信管”)发布了《海航期货战略投资者招募公告》,对战略投资者招募条件、招募流程等进
行了明确,意向战略投资者原则上应于 2023 年 8 月 10 日前(含当日)前往海航
信管指定地点提交或邮寄提交报名材料。鉴于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3 年 7 月 5 日,海航信管发布了《海航期货战略投资者招募公告》,主
要内容如下:
“为优化治理结构,推动海航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期货”或“公司”)实现更好发展,海南海航二号信管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信管”)现公开为海航期货招募战略投资者,并就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海航期货概况
海航期货是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于 1993 年 2 月注册成立的全国
性期货公司,注册地为广东省深圳市,注册资本 5 亿元。海航期货是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广州期货交易所和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的正式会员,也是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的交易会员。除商品和金融期货经纪业务外,公司还拥有期货投资咨询、资产管理、风险管理等业务牌照。2015 年11 月 10 日,公司正式在新三板挂牌上市(股票简称:海航期货,证券代码:834104)。目前公司下设上海分公司、北京营业部、苏州营业部、海口营业部等
8 家分支机构,并在上海自贸区设立全资控股风险管理子公司:睦盛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二、招募须知与条件
㈠ 意向战略投资者须知
1.本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战略投资者同等适用。海航信管可根据需要随时中/终止、或继续战略投资者招募。
2.本公告所述信息并不替代意向战略投资者尽职调查,意向战略投资者如需开展尽职调查或更进一步了解海航期货的有关情况,需向海航信管提交报名申请以及满足本公告明确的相关条件,并与海航信管签署《保密协议》。
3.招募完成后,战略投资者将成为海航期货控股股东、第一大股东,取得海航期货实际控制权和管理权。
4.本次招募,因涉及期货公司控股股东、第一大股东变更,海航期货相关股权变化需经中国证监会批准。
5.本公告不构成要约。
㈡ 战略投资者资格条件
按照法治化、市场化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对全体意向战略投资者进行公开招募。战略投资者须具备的主要条件如下:
1.意向战略投资者实收资本不低于人民币一亿元;净资产不低于实收资本的50%,或有负债低于净资产的 50%,不存在对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确定影响的其他风险;净资本不低于人民币五亿元;不适用净资本或者类似指标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十亿元。
2.意向战略投资者应核心主业突出、资本实力雄厚、信誉良好、公司治理规范、组织架构清晰、股权结构透明、管理能力达标、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负债和杠杆水平适度,主营业务性质与期货公司具有相关性。
3.意向战略投资者应以自有资金出资,资金来源真实合法,不得以委托资金、负债资金、“名股实债”等非自有资金投资。
4.意向战略投资者若为非金融企业,需制定合理明晰的投资期货公司的商业计划。
5.意向战略投资者应具备清晰的内外部决策流程,能够高效完成相应的谈判
和决策工作,能够在合理的时间内完成本次交易,确定性高。
6.意向战略投资者应当满足《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加强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如适用)等对于期货公司控股股东、第一大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的其他条件要求。如遇监管政策调整,则以调整后的政策条款为准。
7.海航信管根据需要认为需符合的其他条件。
㈢ 投资的承诺条件
1.海航期货注册地保留在广东省深圳市。
2.意向战略投资者未来对海航期货投入包括但不限于资本金、业务资源等方面的支持,确保企业价值的保值增值。
3.意向战略投资者承诺做好员工安置和队伍稳定工作。
4.意向战略投资人如违背上述承诺,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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