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6-16
证券代码:834110 证券简称:灵信视觉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上海灵信视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1 年度股
东大会的议案》;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召开方式为: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视频会议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通讯方式投票表决方式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6 月 15 日 10:00。
由于疫情影响会议通过现场与视频同时进行。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4110 灵信视觉 2022 年 6 月 10 日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上海市天一律师事务所刘路、陈元奇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年度报告编制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公司本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报告予以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董事会 2021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就 2021 年公司董事会决议及主持股东大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进行了总结。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在 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认真按照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推动各项业务的发展和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积极有效地发挥了董事会的作用。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力,踏踏实实地为实现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做了大量的工作,攻克了一个又一个难关,报告予以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汇报监事 2021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就 2021 年公司监事会决议及列席监督董事会、股东大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进行了总结。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在 2021 年度,公司监事会认真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积极有效地发挥了监事会的作用。
(四)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情况予以汇报。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真实地反映公司 2021 年度的经营计划和管理预期,报告予以通过。
(五)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 2021 年年度公司财务报表数据为依据,结合公司业务开展情况,编制了 2022 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六)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2021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七)审议《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能够认
真履行其审计职责,并通过实施审计工作,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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