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1-03
公告编号:2023-001
证券代码:834110 证券简称:灵信视觉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上海灵信视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2 月 2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国信君安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2 年 11 月 25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刘雪亮
6.会议列席人员:无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成立董事会内控工作专项小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1)董事会授权袁震和蔡中伟成立内控工作小组执行日常事务;
(2)内控工作小组将督促公司总经理和财务总经积极配合审计机构做好2022 年年报审计工作;
公告编号:2023-001
(3)针对本次供应商查封公司账户事件,内控小组将与公司总经理和财务
总监一起梳理目前供应商的欠款情况并且提出整改意见;
(4)公司总经理和财务总监应每周与工作小组进行沟通包括书面的,也可
以是微信等,工作小组应每月提交书面材料向董事会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1 票;弃权 0 票。
反对/弃权原因:未对公司产生正面积极影响。
3.回避表决情况:
无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上海灵信视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3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