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19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灵信视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无法按期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上海灵信视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日常督导,发现公司存在预计无法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情况。一、 定期报告披露基本情况
截止目前,上海灵信视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灵信视觉”或“公司”)尚未聘请 2022 年年度审计机构,公司预计无法按期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二、 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则规定,若灵信视觉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在法定期限届满后次一交易日被停牌。若公司在法定期限届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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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主办券商提示
国泰君安作为灵信视觉的主办券商,已就 2022 年年度报告编制与披露的相
关要求对灵信视觉进行督导提示,提醒公司应在规定时间内披露定期报告。主办券商即日起将暂停受理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解除股份限售申请,后续将持续关注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进度,并督促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主办券商及挂牌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如下:
挂牌公司联系方式:陆新美,021-66302365
主办券商联系方式:何一路,021-38032081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请充分关注上述事项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慎重做出投资决策。
四、 备查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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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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