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08
公告编号:2023-020
证券代码:834110 证券简称:灵信视觉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上海灵信视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相关责任主体收到纪律处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给予上海灵信视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3 年 8 月 7 日
生效日期:2023 年 8 月 7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纪律处分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上海灵信视觉技术股份有限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公司
刘雪亮 董监高 时任董事长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截至2023年4月28日,挂牌公司未能按期编制并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违反了《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十一条、第十 三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公告编号:2023-020
挂牌公司时任董事长刘雪亮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信息披露规则》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的规定:
给予上海灵信视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
档案。
给予刘雪亮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经营产生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对公司财务方面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收到纪律处分决定书后,责成相关管理部门制定相关整改措施,严格按照信息披露各项制度,加强学习。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给予上海灵信视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
上海灵信视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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