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0-16
公告编号:2023-038
证券代码:834110 证券简称:摘牌信觉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上海灵信视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摘牌整理期结束暨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8 日在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披露《关于作出终止中山银利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未披露定期报告公司股票挂牌决定的公告》(股转公告[2023]349 号),全国股转公司决定终止上海灵信视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挂牌。详见公
司于 2023 年 9 月 8 日发布的《收到关于作出终止股票挂牌决定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3-025)。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全国股转公司公告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 5 个交易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截至复核期
限届满日,公司未向全国股转公司提出复核申请,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5
日发布的《关于未提出复核申请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作出终止挂牌决定后,挂牌公司未提出复核申请的,公司股票自申请复核期限届满后的第六个交易日起复牌,并于第十六个交易日终
止挂牌。公司股票自 2023 年 9 月 25 日起复牌,进入摘牌整理期,并于 2023 年
10 月 17 日终止挂牌。恢复交易期间,全国股转公司对公司股票进行特殊标识,证券简称变更为“摘牌信觉”。摘牌整理期间,公司在每个交易日前 1 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公司股票进入摘牌整理期交易并将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公告”。2023年 10 月 16 日系摘牌整理期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整理期结束后,公司股票将于
公告编号:2023-038
2023 年 10 月 17 日终止挂牌。
二、终止挂牌后的相关安排
终止挂牌后,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股东依法查阅公司会计报告等知情权,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将在股票终止挂牌后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后续手续。根据《关于完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制度的指导意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规定,如股票终止挂牌时公司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应当进入全国股转公司设立的摘牌证券非公开电子化转让服务专区转让,并履行非上市公众公司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义务;如股票未进入专区但后续公司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应遵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加强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等规定,履行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有关义务;如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股东累计超过 200 人,或者股东超过 200 人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应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核准。
三、挂牌公司及主办券商的联系方式
公司联系人:陆新美
联系电话:021-66302365
邮箱:luxinmei@listentech.com.cn
联系地址:上海宝山区金勺路 1688 号 21 幢 2 层
券商联系人:何一路
联系电话:021-38032081
邮箱:heyilu@gtjas.com
联系地址:上海静安区新闸路 669 号
上海灵信视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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