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5-24
证券代码:834114 证券简称:明尚德 主办券商:诚通证券
河北明尚德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北明亮玻璃制品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7 月份认购沧州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中的 500 万股,每股价格 2.30 元,缴纳认购资金 1150
万元。截至 2023 年 5 月,收到累计送转股份 577.33 万股,现金红利 436.91 万
元,现持有沧州银行股份 1077.33 万股,该股权 2022 年 12 月 31 日账面价值为
1120.71 万元。根据公司发展战略需要,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现拟将其中部分股
权进行转让,预计 600 万股左右,每股价格 2.10 元,预计收回资金 1260 万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30%以上。
根据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总资
产为人民币 139,111,762.33 元,净资产为人民币 119,550,322.79 元。按该股权
2022 年 12 月 31 日账面价值计算,公司本次出售的资产账面价值为 624.16 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4.49%,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为5.22%,未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比例,且连续12 个月内对外投资的投资总额未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比例,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转让部分银行股权的议案》。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6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交易不需要经过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本次交易完成后需报当地行政部门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六)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河北环亚化工建材有限公司
住所:河北河间经济开发区(东区)
注册地址:河北河间经济开发区(东区)
注册资本:15800 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水处理剂、玻璃棉生产销售;复合保温材料加工销售;硫酸、盐
酸、氢氧化钠溶液[含量≥30%]、正磷酸、次氯酸钠溶液[含有效氯>5%]、亚
硝酸钠、亚硫酸氢钠、三氯化铁溶液、氨基磺酸、氨溶液[含氨>10%]、二氯
异氰尿酸钠、无水联氨(无水肼[含肼>64%])、氢氟酸、氢氧化钠(以上产
品均无储存经营)批发(危险化学品经营有效期至 2024 年 10 月 13 日);岩
棉、复合硅酸盐、橡塑海绵、硅酸铝、焦炭钝化剂、烧结剂销售;节能技术
开发、技术推广、技术服务;保温工程、节能工程设计与施工;工业余能发
电服务;售电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法定代表人:杨连波
控股股东:杨景坡
实际控制人:杨景坡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股权类资产 □其他
3、交易标的所在地: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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