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9-25
公告编号:2023-040
证券代码:834114 证券简称:明尚德 主办券商:诚通证券
河北明尚德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9 月 2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9 月 22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高明亮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6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6 人。
董事张昕、丁林锋因工作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充审议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3-040
鉴于公司与江苏康特玻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2 年 3 月签订了长期战略
合作框架协议,在 5.0 中性硼硅多色玻璃药食器具项目展开合作,实现双方在材料、生产技术、产品、市场、服务方面的优势互补。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前提下,公司为江苏康特玻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用于其资金周转和经营需要,最高额度不超过 2000 万元(含)人民币,在此额度内可以循环使
用,借款期限为 24 个月,自 2023 年 2 月 16 日至 2025 年 2 月 15 日,在期限内
分批次提供,借款计息时间以实际转账日期为准,借款利率以借款发生时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为准,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可提前还款,按实际借用时间计算。
江苏康特玻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率为 59.63%,
公司经营正常,具备偿还能力。本议案应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张昕、丁林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拟于 2023 年 10 月 11 日 9 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公告编号:2023-040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河北明尚德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河北明尚德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25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