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5-14
公告编号:2020-017
证券代码:834123 证券简称:辽宁天丰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辽宁天丰特殊工具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银行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贷款的基本情况
辽宁天丰特殊工具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流动资金需求,拟向鞍山农商银行宁远屯支行申请人民币 3000 万元(大写:叁仟万元整)的贷款,贷款期限 2 年。以上贷款需要公司提供产权证抵押担保。上述贷款的具体金额、利息、期限以公司和鞍山农商银行宁远屯支行正式签署的贷款合同为准。
为满足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流动资金需求,公司于 2019 年向葫芦岛银行鞍山分行申请了人民币 1000 万元(大写:壹仟万元整)的贷款,现公司拟申请续贷,期限一年,提供产权证抵押担保。上述贷款的具体金额、利息、期限以公司和葫芦岛银行鞍山分行正式签署的贷款合同为准。
为满足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流动资金需求,公司于 2019 年向鞍山银行高新区支行申请了人民币 500 万元(大写:伍佰万元整)的贷款,现公司拟申请续贷,期限一年,提供专利权质押担保。上述贷款的具体金额、利息、期限以公司和鞍山银行高新区支行正式签署的贷款合同为准。
二、贷款的必要性
上述三项贷款用于公司流动资金的补充,是公司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所需。
三、董事会意见
公告编号:2020-017
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同意票 5 票,
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票 0 票,分别审议表决了《关于向鞍山农商银行
宁远屯支行申请贷款》、《关于向葫芦岛银行鞍山分行申请贷款》和《关于向鞍山银行高新区支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四、备查文件
《辽宁天丰特殊工具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辽宁天丰特殊工具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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