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09
中山证券
关于湖南新中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中山证券作为湖南新中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否履
序号 风险事项类别
行信息披露义务
1 预计不能在规定期限披露定期报告存在被终止挂牌风 是
险
(二) 风险事项情况
公司原定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2020 年年度报告》,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尚未聘请审计机构。公司预计无法在 2021 年 4 月 30 日前(含
2021 年 4 月 30 日)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也可能无法在 2021
年 6 月 30 日前(含 2021 年 6 月 30 日)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
公司存在无法披露年报的风险。
二、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预期无法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如公司未能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前披露,则公司股票存在被停牌的风险;如公司未能于 2021 年6 月 30 日前披露,则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三、 主办券商提示
公司股票存在被停牌及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公司无法提供投资者保护措施。主办券商已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义务,督促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主办券商将进一步核查新中合的经营情况,及时发布相关进展。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鉴于公司存在的上述风险,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湖南新中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预计无法按期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中山证券
2021 年 4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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