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8-23
公告编号:2021-010
证券代码:834128 证券简称:ST 新中合 主办券商:中山证券
湖南新中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纪律处分及自律监管
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给予湖南新中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及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纪律处分决定书[2021]394 号)
收到日期:2021 年 8 月 21 日
生效日期:2021 年 8 月 20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纪律处分自律监管措施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1、 湖南新中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陈波,现任公司董事长;
3、彭延斌,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公告编号:2021-010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 主要内容
(一) 涉嫌违规事实:
截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挂牌公司未按期编制并披露 2020 年
年度报告,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 1.4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挂牌公司时任董事长陈波、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彭延斌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业务规则》第 1.4 条和《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 (二) 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业务规则》第 6.1 条、6.2 条、6.3 条和《信息披露
规则》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作出如下决定:
给予湖南新中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给予陈波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对彭延斌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告编号:2021-010
三、 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处罚对公司当前生产经营无显著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处罚未涉及到财务罚款,未对公司财务产生不利影响
四、 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 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整改情况
公司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 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给予湖南新中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及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纪律处分决定书[2021]394 号)
公告编号:2021-010
湖南新中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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