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11-12
公告编号:2021-027
证券代码:834128 证券简称:摘牌光电 主办券商:中山证券
湖南新中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摘牌整理期结束暨股票终止挂牌的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公司股票 2021 年 11 月 1 日进入摘牌整理期,在摘牌整
理期交易 10 个交易日后,公司股票将被终止挂牌。截至 2021
年 11 月 12 日,公司摘牌整理期已结束,公司股票将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终止挂牌。
一、公司股票将被终止挂牌的原因
公司未能按照规定时间披露 2020 年年报,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决定终止公司股票挂牌。
由于公司未在相应期限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出关于终
止挂牌事项异议的复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11 月 1 日
公告编号:2021-027
起复牌,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终止挂牌。具休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
披露平台(www.eeq.com.cn)披露的《关于未提出复核申请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 2021-016)。
二、终止挂牌后的相关安排
根据《关于完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制度的指导意见》《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规定,如股票终止挂牌时公司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公司股票将进入全国股转公司设立的专区转让,并履行非上市公众公司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义务。
三、公司及主办券商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公司将努力做好与股东的解释沟通工作,妥善解决投资者诉求,保障股东依法查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等知情权。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后公司股票的登记、转让、管理等事宜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规则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公司联系人:彭延斌 联系电话:0743-7851995
主办券商联系人:魏林 联系电话:17365735357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公告编号:2021-027
湖南新中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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