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11-24
公告编号:2020-030
证券代码:834128 证券简称:ST 新中合 主办券商:中山证券
湖南新中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0 年 11 月 23 日
诉讼受理日期:2020 年 11 月 17 日
受理法院的名称:湖南省保靖县人民法院。
二、 有关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和进展情况
(一) (原告/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保靖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王林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不详、不详
姓名或名称:保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张宇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不详、不详
(二) (被告/被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湖南新中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陈波
公告编号:2020-030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暂无、暂无
(三) 纠纷起因及基本案情:
保靖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保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在湖南新中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土地上建设的 6 栋标准厂房系其投资所建,故其对该 6 栋标准厂房拥有物权为由,请求确认已经登记在湖南新中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名下的该 6 栋厂房的所有权为保靖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保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有。
(四) 诉讼的请求及依据:
一、 请求确认登记在湖南新中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名下的该 6
栋厂房的所有权为保靖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保靖县住房和
城乡建设局所有;
二、 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三、 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经营及财务方面的影响
(一) 本次诉讼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目前仍维持生产经营,尚未受到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依法积极处理并保障 自身的合法权益,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 本次诉讼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将对公司的资金周转产生一定的影响,公司将积极依法促进诉讼进展,以保证我司的合法权益。
公告编号:2020-030
四、 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五、 备查文件目录
(一)民事起诉状。
(二)湖南省保靖县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
湖南新中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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