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30
证券代码:834129 证券简称:软脑科技 主办券商:华西证券
软脑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和《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
及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十四条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 第十四条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 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
等权利。 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 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
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公司股票发行,由股东大会决议确定是否授
予公司股票发行前在册股东优先认购权。
第三十九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 第三十九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公
法行使下列职权: 司应制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明确股东大会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的职责,以及召集、通知、召开和表决等程(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及非由职工代表担任 序,规范股东大会运作机制,并根据相关法的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行使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下列职权: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及非由职工代表担任
决算方案; 的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亏损方案;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议; 决算方案;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 亏损方案;
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
(十)修改本章程; 议;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
(十二)审议批准本章程第三十九条规定的 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重大对外担保事项; (十)修改本章程;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 出决议;
事项; (十二)审议批准本章程第三十九条规定的
(十四)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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