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30
公告编号:2020-007
证券代码:834129 证券简称:软脑科技 主办券商:华西证券
软脑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19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1)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本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 2017 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上四项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2)执行新债务重组及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
本公司自 2019 年 6 月 10 日起执行财政部 2019 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
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自 2019 年 6 月 17 日起执行财政部 2019 年修
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告编号:2020-007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0 年 4 月 3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软脑科技
(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0 票,弃权 0 票。
2020 年 4 月 30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软脑科技
(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0 票,弃权 0 票。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和新颁布的具体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和新颁布的具体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1)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的影响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
的,本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进行衔接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未调整可比期间信息。金融工具原账
面价值和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 2019 年 1 月 1
日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公告编号:2020-007
经分析,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本公司报告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无影响。
(2)执行新债务重组及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对本公司的影响
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并根据准则的规定对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至准则实施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和债务重组进行调整。
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对本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软脑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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