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1-01-22 15:39:34 股吧网页版
时代亿信: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异议股东保护措施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1-22


公告编号:2021-002

证券代码:834139 证券简称:时代亿信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北京时代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时代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1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保护措施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
挂牌有关事宜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 2021 年 2 月 8 日召开
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权登记日为 2021 年 2 月 4
日。

为充分保护公司针对终止挂牌事项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承诺由其或其指定第三方将与异议股东进一步洽谈,可对异议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具体价格及回购方式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具体如下:
(一)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公告编号:2021-002

1、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出席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已参加公司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

3、在回购申报有效期限内,向公司寄送有效的书面申请材料,同时向指定电子邮箱发送电子邮件,要求回购其股权的股东;

4、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的股东;

5、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暂停转让期间,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拉抬股价等投机行为;

6、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
7、不存在因股份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满足上述所有条件的异议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回购价格

为保护公司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回购价格原则上以该异议股东取得公司股票的成本价格和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孰高确定,具体价格以双方协商确定并签署书面协议为准。
(三)回购申报有效期限

自公司披露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相关公告之日起10 个交易日内,为异议股东申请股份回购的申报有效期限。异议股东

公告编号:2021-002

应当在上述有效期限内将书面申请材料亲自送达公司(以亲自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东路 3 号京版信息港 9 层)或快递寄送公司(以快递投递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东路 3 号京版信息港 9 层)且向下述指定邮箱发送股份回购申请电子邮件(以电子邮件进入公司指定接收系统的时间为准。邮箱地址:liuw@eetrust.com)。回购申请材料包含回购申请书、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的交易流水单、股份数量、异议股东的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若异议股东未在上述有效期限内按上述要求提交其申请材料的,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控股股东公司或其指定第三方不再承担股份回购义务。
(四)回购完成时间

股权交割完成时间以公司控股股东或其指定的第三方与异议股东签署的《股份转让相关协议》中约定的为准。

如因回购对象的原因导致回购不能如期履行的,回购主体将不再承担回购义务。
(五)争议调解机制

若因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引起的或与异议股东保护措施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均有权直接向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回购事宜联系方式

异议股东可就回购事宜与公司联系,具体联系信息如下:
联系人:刘雯

公告编号:2021-002

联系电话:010-82055352
手机:13301212673……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