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3-15
证券代码:834151 证券简称:恒基股份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山东恒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山东恒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郓城名恒新能
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名恒新能源”),成立于 2022 年 8 月 1 日,注册地山东
省菏泽市郓城县经济开发区苏庄桥西 300 米路南,注册资本 10 万元人民币。现公司拟将持有名恒新能源的 100%股份转让给道尔建筑工程(盐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尔工程”),拟转让金额为人民币 0.00 元。本次转让后,公司不再持有名恒新能源股份,道尔建筑工程(盐城)有限公司持有名恒新能源股份为 100%。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2022 年 5 月公司出售菏泽商行股权 2400 万股,转让股权账面价值为 4800.00 万
元,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出售累计计算转让股权账面价值为 48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4.81%,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归属于挂牌公司期末净资产额的 13.54%。
综上,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5 日召开了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转
让郓城名恒新能源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本议案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六)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道尔建筑工程(盐城)有限公司
住所:东台市头灶镇全民创业园 14-10号
注册地址:东台市头灶镇全民创业园 14-10号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主营业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光伏发电设备
租赁;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
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
法定代表人:朱琳
控股股东:花聚团
实际控制人:花聚团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郓城名恒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股权类资产 □其他
3、交易标的所在地:山东省菏泽市郓城县经济开发区苏庄桥西 300 米路南
4、交易标的其他情况
郓城名恒新能源有限公司为山东恒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
司持有 100%的股权,郓城名恒新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 2022 年 8 月 1 日,注册
资本 10 万元人民币,实缴注册资本 0 元,经营范围:新兴能源技术研发;节能管理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公司成立以来,尚未开展经营。
(二)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定价情况
(一)交易标的财务信息及审计评估情况
名恒新能源没有实质性经营,没有财务信息及审计评估信息。
(二)定价依据
名恒新能源注册资本是认缴,无现金价值。
(三)交易定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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