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04
公告编号:2024-013
证券代码:834151 证券简称:恒基股份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山东恒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恒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5 月 24
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本次权益分派基准日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109,083,710.02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04,981,780.12 元。本次权益分派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281,600.00元。
一、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65,632,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 年第 78 号),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
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0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 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 股派发 0.450000 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二、权益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2024年 6 月 11日
公告编号:2024-013
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6 月 12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6 月 11 日下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投资者 R 日(R 日为权益登记日)买入的证券,享有相关权益;对于投资者 R 日卖出的证券,不享有相关权益。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24 年 6 月 12 日
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菏泽市郓城县山东恒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樊祥涛
电话:0530-6320878
传真:0530-6320878
六、备查文件
《山东恒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山东恒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6月 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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