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21
公告编号:2021-011
证券代码:834155 证券简称:海南沉香 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海南香树沉香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申请银行贷款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贷款展期情况描述
海南香树沉香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海南文昌农村
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文昌农商行”)于 2020 年 4 月 26 日签订
了《海南省农村信用社流动资金贷款合同》,贷款金额为人民币 700 万元。 公司
2021 年 4 月 26 日待归还文昌农商行贷款本金共计人民币 700 万元。现公司拟向
文昌农商行申请上述待偿还的本金700万元展期,展期最长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继续以其持有的专利权、注册商标专用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为上述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同时调整贷款总额的还款计划。具体以实际签署的展期协议及还款计划为准。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海南文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展期的议案》,公司股东沈根其及其配偶、丁宗妙及其配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上述关联方向为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系公司单方面受益的交易行为,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因此无需回避表决。议案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贷款展期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 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贷款展期有利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持续经营能力,促进公司未来稳定发展,贷款展期是合理的、必要的,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 本次展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告编号:2021-011
本次展期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海南香树沉香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海南香树沉香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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