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9-27
公告编号:2021-035
证券代码:834155 证券简称:海南沉香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海南香树沉香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9 月 24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1 年 9 月 14 日以电话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沈根其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海南香树沉香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董事会的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向海南文昌农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展期的议案》1.议案内容:
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21 日与海南文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告编号:2021-035
“文昌农商行”)签订了《海南省农村信用社流动资金贷款合同》,贷款总金额共
计人民币 2800 万元。公司 2021 年度待偿还文昌农商行贷款本金共计人民币 2174
万元。公司因经营发展的需要,现公司拟向文昌农商行申请将 2021 年度待偿还的贷款本金 2174 万元展期,展期最长期限不超过 18 个月。公司股东丁宗妙继续以其个人持有的海南香树沉香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其中:无限售股份 0 股,有限售股份 1200 万股,合计 1200 万股)为公司上述贷款提供股权质押担保;公司继续以演丰基地的部分沉香树为公司上述贷款提供抵押担保;股东沈根其及配偶、股东丁宗妙及配偶、股东沈日华及其配偶、义乌市瑞香工艺品有限公司作为连带保证人继续为公司上述贷款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公司将调整贷款总额的还款计划,具体以实际签署的展期协议及还款计划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股东沈根其及其配偶、丁宗妙及其配偶、股东沈日华及其配偶作为公司的关联方向为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系公司单方面受益的交易行为,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因此沈根其、丁宗妙、沈莹、宋朝霞无需回避表决。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海南香树沉香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海南香树沉香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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