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11-16
海南香树沉香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834155 证券简称:海南沉香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海南香树沉香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2
第二章 经营范围......2
第三章 股 份......3
第一节 股份的发行......3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3
第三节 股份转让......4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5
第一节 股 东......5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7
第三节 股东大会召集......10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1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12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14
第五章 董 事 会......16
第一节 董 事......16
第二节 董 事 会......18
第三节 董事会秘书......22
第六章 总经理......23
第七章 监事会......24
第一节 监 事......25
第二节 监 事 会......25
第八章 信息披露......26
第九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27
第十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28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28
第二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29
第十一章 通知和公告......29
第十二章 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30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30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31
第十三章 修改章程......32
第十四章 诉讼、仲裁......32
第十五章 附则......3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海南香树沉香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简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
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
订《公司章程》。
第二条 海南香树沉香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由有限责任公司依法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原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以 将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形式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 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海南香树沉香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为海南省海口市江东新区曲口路香树沉香产业园。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54,492,857.00 元(大写:人民币壹亿伍仟肆佰肆拾玖万贰仟捌佰
伍拾柒元整)。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
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
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成为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
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公司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
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
第十条 《公司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
第二章 经营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和有关规定,主要从事沉香(白木香)产业
化发展行业,其中包含白木香树培育、种植、管护;沉香有关技术研发、沉香产品生产、销售;
沉香文化发展等产业投资经营的综合性业务,成为用户满意、员工成长、股东有回报的优秀企业。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南药、黎药的研发、种植;沉香深加工及产品销售;白
木香高效科技结香技术指导推广及委托管理;天然植物香料综合开发;灵芝种植销售;护肤品销
售;休闲农业旅游开发;沉香原材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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